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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修改《税收征管法》

2000-03-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杨扬

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召开期间,来自经济界的杨崇春委员提出,应尽快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法》进行修改,因为该法律有些规定已难以适应当前新的经济形势。

杨崇春委员认为,现有《税收征管法》的不完善之处体现在多个方面。一是对非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如民办非企业、机关团体及自然人的涉税行为没有纳入管理范围,这样就造成在税收上的不平等竞争。二是对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其他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登记没有明确规定。同时,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脱节,造成了不少只办理工商登记不办理税务登记,大量逃避纳税的工商业户。另外,税收优先原则没有明确在法律中表述,也使不少应征税款由于企业间发生纠纷往往不能正常缴入国库。一些纳税人借改制、破产之机大量逃避税款,也是由于现行《税收征管法》中缺少清缴税款的规定。此外,偷税的概念不全面,一些税收违法行为难以定性,造成税务机关对犯罪分子不能给予有力打击。

(《中国税务报》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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